question-icon 宅基地使用权该如何设立与变更?

我家在农村,现在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设立和变更的事儿,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做。像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要准备啥材料,又得经过哪些流程,这些我都想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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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与变更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 设立 - **适用主体**: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比如长期在本村生活、户籍也在本村的村民。并且还得满足一些特定情况,像是没有自己的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需要分户居住的;因为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得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是在农村落户需要建住宅但没有宅基地的村民。 - **申请流程**:村民首先要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会将申请提交审核,审核会参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安排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要是涉及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就得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变更 - **变更情形**: - **因房屋买卖**:比如甲把自己的房屋卖给同村符合条件的乙,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也会跟着转移到乙名下。 - **因房屋继承**: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那么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会由子女继承。 - **因房屋赠与**:房屋所有者将房屋赠送给他人,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转移。 - **因分家析产**:家庭成员之间因为分家,对宅基地及房屋进行重新分配,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变更。 - **因房屋交换**:两户村民互相交换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交换。 - **变更程序**: - 首先是申请登记程序,按照“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的流程来操作。 -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一般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办理。同时,转让人得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还得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这几个条件需要同时具备。 -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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