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金、订金及认购金这三者有什么区别?

我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让我交定金,可合同里写的是订金。我不太明白定金、订金还有认购金到底有啥不一样。万一之后不想买这房子了,交的钱能不能退也不清楚。我就想知道这三者在法律上的区别是啥,对我权益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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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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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和认购金是在商业交易,尤其是房地产买卖、商品预订等场景中常见的概念,但它们在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上有明显的区别。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金罚则”。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订金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如果交易成功,订金可以抵作价款;如果交易失败,订金应如数返还。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订金”性质,那么它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 认购金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耍通过缴纳“认购金”来体现。认购金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的性质更类似于订金。一般来说,购房者缴纳认购金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购房者最后决定不购买,认购金通常会退还。但如果购房者在认购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可能会拒绝退还认购金。 在实际交易中,当事人应当仔细区分这三个概念,明确款项的性质,并在合同中清晰约定相关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遇到涉及定金、订金或认购金的纠纷,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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