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该如何处理?征收土地青苗补偿争议又该怎么处理?
我在农村有块地,担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且之前村里征收土地时,在青苗补偿方面和我产生了争议,也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想了解一下这两种情况分别有哪些处理方式和法律依据。
展开


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需要分不同类型来看。 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延期。比如《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还可以延长 。 要是农村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当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关于征收土地青苗补偿争议的处理办法,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可以向征地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并且要知道,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相关部门会进行一系列的公告、登记等程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相关部门也会拟订并实施补偿、安置方案 。 相关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征地补偿登记:是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对其土地权益进行确认和登记的手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