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负主责是否可以免于起诉?
我开车撞死人了,交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起诉。我家庭情况比较特殊,上有老下有小,要是被起诉判刑,家里就没了顶梁柱。我想知道撞死人主责有没有可能免于起诉,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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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死人且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免于起诉的,但这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种情况可能涉及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所以,撞死人且负主责一般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果肇事者具有一些情节,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比如,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伤者、主动报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或者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书等。这些情节都可以作为检察机关在判断是否起诉时的参考因素。 如果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认为肇事者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就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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