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与意向金之间有哪些不同?
我最近在考虑买房,在和开发商沟通时,他们提到了定金、订金和意向金这几个概念。我不太清楚这三者到底有啥区别,交了之后要是不想买了,钱能不能退也不知道。所以想了解下定金、订金与意向金之间具体有哪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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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的各类交易中,定金、订金与意向金是我们常常会碰到的概念,然而很多人并不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下面就来详细阐述这三者的不同之处。 首先是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简单来说,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一旦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就不能要回;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其次是订金。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当交易成功时,订金会充当货款;若交易失败,订金应全额返还,不具备定金的惩罚性质。订金的约束力相对较弱,它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比如在一些购物合同中,如果消费者支付了订金后不想购买商品,商家一般会将订金退还。 最后是意向金。意向金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定义,它主要出现在中介服务过程中。通常是买方为了表示购买的意向而支付给中介的一笔款项。意向金本身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它更像是一种表达购买意愿的信号。如果买卖双方未能达成交易,意向金一般会退还给买方。不过,如果买方和卖方达成了初步协议,意向金可能会转化为定金或订金。 综上所述,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违约会有惩罚后果;订金是预付款,无明显惩罚性;意向金主要用于表达购买意向,交易未达成通常可退还。在实际交易中,我们一定要仔细区分这三者,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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