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两种常见的离婚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是定义和适用条件。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时,通常会选择诉讼离婚。 其次是程序不同。协议离婚的程序相对简单,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而诉讼离婚程序较为复杂,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再者是时间成本。协议离婚如果顺利,从申请到拿到离婚证,大约需要三十天以上(包含冷静期)。但如果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离婚程序就会终止。诉讼离婚的时间则不确定,一般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审限为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还可能延长。而且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最后是效力和执行方面。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但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履行。诉讼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一旦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之,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离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