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区别在哪里?


在法律中,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概念上的差异。继承人指的是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这里的被继承人就是去世并留下遗产的人。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范围来确定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而代位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这些晚辈直系血亲就是代位继承人。比如,爷爷去世了,爸爸先于爷爷去世,那么爸爸的子女(也就是爷爷的孙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关于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继承范围上,继承人涵盖了法定继承顺序中的多个主体,不同顺序的继承人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继承机会。而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那份遗产。也就是说,如果爸爸本应继承爷爷三分之一的遗产,爸爸先去世了,那么爸爸的子女代位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三分之一的遗产。 另外,在继承条件方面,继承人只要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符合法定或遗嘱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继承遗产。而代位继承则必须满足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前提条件。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就不会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