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型帮信罪与掩隐罪有什么区别?
我不小心参与了一些支付结算活动,现在担心自己可能涉嫌犯罪。有人说可能是支付结算型帮信罪,也有人说可能是掩隐罪,我想知道这两个罪名具体有啥区别,好判断自己的情况。
展开


支付结算型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讲,就是明知道别人在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比如,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用于网络犯罪的资金流转,这就可能构成支付结算型帮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隐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举个例子,张三偷了一辆车,李四知道这车是偷来的,还帮忙把车藏起来,李四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掩隐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主观明知程度上,帮信罪对上游犯罪的明知是概括性的,不要求确切知道具体犯罪行为;而掩隐罪要求行为人明确知道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为时间上,帮信罪的帮助行为通常发生在上游犯罪实施过程中;掩隐罪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之后。从行为方式看,帮信罪主要是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掩隐罪则侧重于对犯罪所得进行窝藏、转移等掩饰隐瞒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