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设立依据来看。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组织,设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而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其次,在责任承担方面。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再者,关于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且劳务不能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 另外,在经营管理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由股东会行使重大决策权,董事会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决策,监事会进行监督。 最后,税收政策也不同。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从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