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在定义和设立依据方面。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设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而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其次,责任承担不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要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普通合伙人需用个人财产偿还;有限合伙人则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分离的。 再者,出资方式有差异。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除了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普通合伙人还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般只能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劳务不能作为出资方式。 然后,在运营管理上。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通常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善的组织机构,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 最后,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规则不同。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但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