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公司有哪些区别?


合伙企业和公司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设立依据来看,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设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而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其次,在责任承担方面,这是两者一个重要的区别。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中的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若公司经营不善破产,股东一般只需承担其出资范围内的损失。 再者,在运营管理上,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相对更加灵活。合伙人可以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每个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而公司的运营管理有较为严格的组织架构,一般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成,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监事会进行监督。 另外,在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上,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公司则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分配利润,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后,从税收方面来看,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需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从公司取得的分红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