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与惯犯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我在看一些法律案例的时候,经常看到累犯和惯犯这两个词。我有点搞不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在犯罪次数、量刑方面,它们的区别是怎样规定的呢?希望有人能帮我详细解释一下。
展开


累犯和惯犯是刑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定义来看,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而惯犯则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和挥霍的主要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 在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这体现了累犯在刑罚上有从重处罚的特点。 惯犯在刑法中虽然没有像累犯这样明确统一的条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惯犯往往也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情节。惯犯由于其犯罪的习惯性和持续性,反映出其更深的主观恶性和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所以通常也会受到较重的处罚。 从构成条件来讲,累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刑罚条件限制。时间上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一定期限内再犯罪,刑罚上前后罪都需要达到一定程度。而惯犯更强调犯罪行为的反复性和习惯性,并不一定有严格的时间和刑罚要求。 从犯罪行为的性质来看,累犯前后所犯之罪可以是不同种类的犯罪,而惯犯通常是反复实施同一种类的犯罪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