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盗窃罪和侵占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明确它们的区别对于准确认定犯罪、恰当量刑非常重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二者的区别: 首先,犯罪对象不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占有包括事实上的占有和社会观念上的占有。比如,你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即使你暂时离开,在社会观念里,这个手机还是由你占有。而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比如,你帮朋友保管他的电脑,这台电脑就是代为保管的财物;别人在餐厅遗忘的钱包就是遗忘物。 其次,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在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物据为己有。例如,小偷趁商场人多,偷偷将顾客放在口袋里的钱包偷走。而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将自己已经合法持有的财物,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比如,你帮朋友保管的电脑,朋友来要的时候,你却找各种理由拒绝归还。 最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盗窃罪的故意通常是在获取财物之前就已经产生。也就是说,小偷在动手偷东西之前就已经有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想法。而侵占罪的故意是在合法持有财物之后才产生的。比如,你一开始是好心帮朋友保管财物,但后来才产生了不归还的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