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是否不得低于当地标准?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工资有点低。不太清楚用人单位给我们发的工资有没有一个标准,想知道是不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某个水平,不然我这工资这么低,也不知道合不合法,所以来问问具体情况。
展开 view-more
  • #最低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的确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法律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而作出的强制性规定。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的“正常劳动”,就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最低工资规定》也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