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月工资发到手后发现,还没达到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我也不清楚这种情况是不是合理,也不知道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公司没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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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支付的工资没有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这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的正常劳动,就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者遇到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第一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工资差额。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查实公司存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一规定出自《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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