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个月到手工资特别少,后来了解到好像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了。我不太清楚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直接和公司说,还是找相关部门,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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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遇到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时,不用慌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具体的解决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保障了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当你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当发现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要求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工资差额。这是比较温和的解决方式,很多时候通过协商就能解决问题。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政府部门。你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另外,你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提出,仲裁委员会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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