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工资没有达到当地最低标准该怎么办?

我现在工作的工资特别低,感觉都没达到当地最低标准。我不太清楚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我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想问下大家遇到工资没达到当地最低标准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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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工资没有达到当地最低标准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当发现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指出用人单位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工资差额。一般来说,为了避免后续的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出合理要求后会进行相应处理。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查实用人单位存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行为,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另外,劳动者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劳动者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以及可能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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