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发生事故能获得多少赔偿?


在法律层面,残疾人发生事故后能获得的赔偿金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医疗费。这就是因为事故受伤去医院看病、治疗所花费的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这部分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只要是和此次事故治疗相关的合理费用,都可以要求赔偿。 第二类是误工费。如果因为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收入减少了,那么就会有误工费。计算方式一般是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类是护理费。如果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第四类是残疾赔偿金。这是对因事故导致残疾的一项重要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于残疾人来说,伤残等级越高,残疾赔偿金相应也就越高。 此外,还可能包括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的事故情况、伤残等级、各项费用的支出以及当地的相关标准等来综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