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是否需要医疗费原件?
我受了伤打算做伤残鉴定,听说做伤残鉴定得要医疗费原件。我有点担心,要是给出去原件会不会有风险,而且我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必须要原件。想问问大家,伤残鉴定是不是一定要医疗费原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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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伤残鉴定过程中,关于是否需要医疗费原件,需要从不同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伤残鉴定机构的要求来看,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需要医疗费原件来准确评估伤情的治疗费用、治疗过程以及损伤的严重程度等。这是因为原件具有更高的真实性和证明力,能为鉴定提供更可靠的依据。比如在一些涉及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中,医疗费的支出情况可以反映出伤者接受的治疗手段和治疗的复杂程度,有助于鉴定人员判断伤残等级。 然而,从法律规定来讲,并没有明确的条文强制要求伤残鉴定必须提供医疗费原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所以,如果确实无法提供医疗费原件,在能够提供其他足以证明医疗费用真实性和关联性的证据时,也是有可能进行伤残鉴定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无法提供医疗费原件,可采取一些补救措施。例如,可以向医疗机构申请复印医疗费票据,并由医疗机构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这种经过医疗机构确认的复印件,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证明效力。此外,还可以提供医疗费用清单、病历等其他相关材料,来辅助证明医疗费用的支出情况。 综上所述,虽然伤残鉴定机构可能希望获取医疗费原件,但并非绝对必要条件。当无法提供原件时,通过合法有效的其他证据同样有可能完成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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