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财产变现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或者不足清偿债权时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借了一笔钱。现在借款到期,我没办法还钱,对方要把房子变现。我想知道,如果房子变现后的价款超过了我欠的债权数额,或者不足以清偿债权,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的呢?
展开 view-more
  • #抵押财产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抵押财产变现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或者不足清偿债权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抵押的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当抵押财产变现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简单来说,就是多出来的钱要还给抵押人。这是因为抵押财产的价值通常是预估的,在变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价格波动,当变现价款超过债权时,多出来的部分原本就属于抵押人的财产权益,所以应当归还给抵押人。例如,张三以自己价值 100 万的房产抵押给李四,借款 80 万。后来张三无法偿还债务,李四将房产拍卖得到 90 万,那么超过债权数额的 10 万就应当归张三所有。 而当抵押财产变现后的价款不足清偿债权时,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也就是说,债权人对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仍然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偿还。比如,王五以自己价值 50 万的汽车抵押给赵六,借款 60 万。汽车拍卖后只得到 45 万,那么剩下的 15 万债务,赵六依然可以向王五追讨。王五不能因为抵押财产已经变现,就免除剩余债务的偿还责任。 综上所述,抵押财产变现价款与债权数额的关系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归抵押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继续清偿。这既保障了抵押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