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产分割法院拍卖之后如何进行分割?

我和另一半正在办理离婚,名下有一套房产,现在法院要对这套房产进行拍卖。我不太清楚拍卖之后这钱该怎么分,是直接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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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当法院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拍卖后,如何分割拍卖所得款项是一个关键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拍卖所得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他们协商好的方案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分得 60%,另一方分得 40%。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介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会倾向于将更多的份额分配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拍卖款份额。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财产的贡献较大,比如一方的收入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法院也会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此外,如果房产存在未还清的贷款等债务,在分割拍卖款之前,需要先从拍卖所得中扣除用于偿还债务的部分,剩余的款项才是可供夫妻双方分割的。总之,离婚房产拍卖后的分割要遵循法律规定,同时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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