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尚在按揭期的按揭房该如何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时尚在按揭期的按揭房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将从多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所谓按揭房,是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房子。简单来说,就是我们通过向银行贷款来购买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子处于抵押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对于离婚时尚在按揭期的按揭房分割,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该按揭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那么,在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虽然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增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进行合理分割。 如果按揭房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首先还是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通常会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比如,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且抚养子女的一方更需要住房,也会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另外,对于尚未还清的贷款,在房子分割后,相应的贷款债务也需要进行分担。如果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方通常需要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还款责任。 在实际分割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房屋的评估问题。因为房屋的价值可能会随着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所以需要对房屋的现有价值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双方应得的份额。评估一般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总之,离婚时尚在按揭期的按揭房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