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有怎样的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的效力问题较为复杂。首先,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协议效力有其特殊性,和一般的民事合同不太一样。 从生效时间来看,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财产协议就成立了。不过它的生效存在不同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在取得离婚证时,财产协议生效;要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财产协议才生效。 从法律效力层面讲,只要财产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份财产协议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得按照协议履行。比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就应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等相关手续。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这意味着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想反悔财产协议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此外,如果财产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违法违规情形,那这份财产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或者可撤销。比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的方式强迫对方签订不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受胁迫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相关概念: 可撤销:指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在具备法定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该行为自始无效。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包括社会正常运转的一般秩序和其存在、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