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配偶准备协议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我们自己拟定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但心里没底,不确定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力。想了解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这份协议是有效的,什么情况下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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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从生效条件来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需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例如,不能将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全部归一方所有,而让另一方净身出户且无基本生活保障,这种可能就会被认定违反公序良俗。而且,该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要签字确认。 其次,从时间节点来看,财产分割协议要在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经法院判定离婚之时才生效。因为财产分割是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础的,如果最终没有离婚成功,那么该协议就不产生实际的法律效力,不过在后续诉讼中可以作为参考。 再者,关于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问题。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只会在夫妻拿到离婚证后对双方产生内部约束力,不对外产生外部对抗效力。但是,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间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对财产分割作出了约定,那么该协议就会产生对抗外部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例如,夫妻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如果第三人明知该约定却仍与另一方就该房产进行交易,那么该协议可以对抗第三人。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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