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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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的情况。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 最后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有明确规定。 总之,劳动者要清楚自身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从而确定自己应得的赔偿或补偿。若遇到纠纷,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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