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与他人同居财产该怎么分?
我结婚后发现另一半和别人同居了,现在想和对方离婚分财产,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会怎么划分,是会倾向于我多一点,还是和正常离婚财产分割一样呢?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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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婚内与他人同居这种行为涉及到婚姻法律中关于过错方的认定,这对于财产分割会产生重要影响。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当一方婚内与他人同居时,这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如果一方能证明另一方婚内与他人同居,那么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可能会分到比一半更多的财产。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与他人同居。这意味着无过错方不仅在财产分割上可能受益,还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因为对方与他人同居导致自己为了处理相关事务花费的费用等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而精神上遭受的痛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综上所述,婚内与他人同居时,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还能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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