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后起诉离婚怕什么?


在我国,当出轨方起诉离婚时,有几个关键方面是需要担忧的。 首先是财产分割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在实践中,法院很可能会倾向于少分给出轨方财产。比如夫妻双方有一套共同房产和一定数额的存款,在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房产的大部分产权或者更多比例的存款。这是因为法律要对无过错方进行保护,而出轨属于一种过错行为。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出轨行为会被视为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双方的经济状况等,但出轨方由于其过错行为,在争取抚养权上会处于劣势。例如,如果孩子长期与双方共同生活,法院可能会认为无过错方更能给孩子提供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从而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 再者是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出轨行为通常被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所以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出轨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具体数额会根据出轨的程度、造成的后果、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比如,出轨方与他人长期同居,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无过错方就可以向法院请求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出轨行为还可能引发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虽然这不属于法律范畴,但在现实生活中,出轨方的行为可能会对其个人的声誉、社交关系等产生负面影响,这种影响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出轨方的心理压力。总之,出轨后起诉离婚,出轨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社会评价等方面都可能面临不利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