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后再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分居一年了,现在打算离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啊?是直接判离,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我比较关心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方面,在分居一年的这个前提下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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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不管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仅分居一年,若没有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因为一般需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法院才应当准予离婚。 不过,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即使分居不满两年,调解无效时法院也会判离: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之前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孩子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相关概念: 法定程序:就是法律规定的进行某一活动所必须经过的方式、步骤和过程。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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