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想要离婚,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
我怀孕了,和老公感情破裂想离婚。但我担心自己和孩子以后的生活,也不知道财产分割等方面该怎么争取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保证我和孩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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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后想要离婚并保证自己的利益,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保障了女方在特殊时期主动提出离婚的权利。 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女方处于怀孕这一特殊时期,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通常会倾向于保护女方和未出生孩子的利益。女方可以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以便在分割财产时能够明确自己应得的部分。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虽然孩子尚未出生,但在离婚时也需要对抚养权和抚养费做出安排。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必要的产检费用、生育费用等,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 此外,如果女方在婚姻中遭受了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过错行为,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女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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