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六年妻子未履行过一次义务,现在离婚会怎样?
我和妻子结婚六年了,这六年里她没有尽过一次作为妻子的义务,家里的事不管,对我也不关心。现在我想离婚,不知道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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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涉及到诸多法律方面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您和妻子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虽然您提到妻子六年未履行义务,但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还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妻子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长期不履行家庭义务),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您的权益。 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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