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不顾家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老婆结婚几年了,可她对家里的事基本不管,孩子也不怎么照顾,我感觉挺累的,现在想离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是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是直接就会判离,还是有其他的考量?我比较关心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方面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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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决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不顾家这一行为本身,并不一定能直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婚姻持续的时间长短,双方是否还有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 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孩子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能证明女方不顾家的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那么男方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增加。 相关概念: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修复,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和可能,达到了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度。 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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