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在离婚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首先是离婚协议的内容合法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要求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协议内容违法,那么该部分约定是无效的。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明确抚养权的归属。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年龄、意愿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还要明确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财产分割方面,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划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分割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尽量协商一致。对于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要明确其归属和过户手续等问题。如果涉及到公司股权等复杂财产,还需要考虑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此外,还要注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债务处理也是离婚协议中的重要内容。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在协议中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以及各自的偿还方式和比例。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形式也有要求。一般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同时,最好在签订后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备案,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总之,签订离婚协议书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