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涉及财产需要什么手续才有效?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不太清楚该走什么手续协议才会有效。我担心如果手续不全,之后会有纠纷,想知道要怎么做才能保证这份涉及财产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要有效,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办理相应的手续。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对于手续方面,第一步是签订书面协议。夫妻双方需要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在协议中明确各项财产的归属,比如房产、车辆、存款等。书面协议可以避免日后因口头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第二步是申请离婚登记。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后,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三步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四步是领取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正式生效,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也具有了法律效力。 此外,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