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财产怎么办理手续?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这一块。我们已经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好了财产分配,但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办理手续,是直接按照协议分割就行,还是要走什么官方流程,想了解具体的办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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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办理离婚协议财产手续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这份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办理离婚协议财产手续的步骤: 首先,签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要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具体内容详细写进离婚协议中。协议中应明确各项财产的归属,比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对于房产,要写明地址、产权人变更等情况;对于车辆,要写明车牌号、过户事宜等。 其次,申请离婚登记。签订好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然后,度过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办理离婚登记并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正式生效,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财产过户等手续。比如房产过户,需要双方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车辆过户则要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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