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处理财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不清楚在签了离婚协议后,针对财产这一块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直接按协议执行就行,还是要去相关部门做登记之类的,希望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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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处理财产时,不同类型的财产所需要办理的手续不同。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对于动产,比如现金、家具等,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归属,双方按照协议直接交付就可以。一方把物品交给另一方,就算完成了财产交接手续。比如约定某件家具归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把家具交给这一方就行。 对于不动产,主要是房屋。除了在离婚协议里明确归属,还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因离婚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般要准备好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只有完成过户,房产的所有权才真正转移。 对于车辆等特殊动产,和不动产类似,除了协议约定,也要办理过户登记。要带着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手续,这样车辆的所有权才会发生改变。 另外,要是涉及到股权等财产,还需要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同时,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建议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在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凭借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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