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项扣除申报方式该怎么选?

我在申报专项扣除时,面对不同的申报方式犯了难,不知道该怎么选。不知道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好,还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好。想了解下这两种申报方式的区别以及各自适合什么情况,以便做出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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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专项扣除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选择。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里的扣缴义务人一般指的是您的工作单位。当您选择这种方式时,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会依据您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为您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您在每个月发工资时就能享受到专项扣除带来的减税优惠,当月就可以少交税,到手的工资会多一些。它适合那些希望在日常工资发放时就享受扣除优惠,并且收入相对稳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人。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是您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采用这种方式,平时发工资时不会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需要等到年度汇算时一次性扣除。这种方式适合有多处收入来源、没有固定扣缴义务人,或者不希望单位知晓自己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总之,选择哪种申报方式,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您希望及时享受减税,且不介意单位掌握您的专项扣除信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比较合适;如果您有特殊情况,比如收入复杂或者注重隐私,那么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可能更适合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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