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扣除应选择什么申报方式?
我有套房子在还房贷,听说能享受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扣除。但我不知道该选哪种申报方式,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还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呢?哪种对我更有利,该怎么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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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扣除有两种申报方式,分别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及如何选择。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指的是由单位帮你办理扣除。你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供给单位后,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会按照你填报的扣除信息,每个月帮你计算并预扣税款。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你能在每个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优惠,当月就能少交税,到手的工资变多。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扣缴义务人每月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就是你自己在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你平时发工资时不会扣除房贷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等到年度结束,你自己向税务机关申报,一次性办理扣除。这种方式适合那些不希望单位知晓自己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人,同时,如果你的收入不太稳定,或者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综合所得,可能通过年度自行申报能更准确地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规定,纳税人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如何选择申报方式呢?如果想每个月都享受减税福利,且不介意单位掌握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那么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比较合适;要是希望保护个人隐私,或者收入情况比较复杂,适合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总之,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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