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项扣除放在工资里申报和自己申报哪个更好?

我有一些专项扣除项目,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现在纠结是把这些专项扣除放在工资里让单位申报,还是自己去申报。不太清楚这两种申报方式各有什么利弊,想知道哪种方式对我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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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扣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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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既可以通过单位在工资里申报,也能由个人自行申报,二者各有特点,哪种更好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判断。 首先来解释下专项扣除,它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些扣除项目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从而减少我们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选择通过单位在工资里申报,也就是由扣缴义务人申报。这种方式下,我们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单位可以在每月发放工资时,就按照我们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税前扣除,这样我们当月就能享受到减税的优惠,工资拿到手的金额会变多。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而个人自行申报,一般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种方式下,我们在平时发放工资时不会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需要自己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自行申报适合一些不愿意让单位知晓自己个人隐私信息的纳税人,比如大病医疗支出等情况。并且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有一些扣除项目可能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无法及时享受,也可以在年度汇算时一次性申报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所以,如果希望每月都能及时享受专项扣除带来的减税优惠,并且不介意单位掌握相关信息,那么选择放在工资里由单位申报比较好;如果注重个人隐私,或者存在一些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无法及时享受扣除的情况,那么个人自行申报会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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