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分割财产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我打算和配偶协议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不太清楚在办理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时,具体要走哪些手续,又需要准备什么证件,担心手续不全浪费时间,希望能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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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处理财产分割,需要经历一定的手续并准备相应的证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手续方面。第一步是起草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要明确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尤其是财产分割部分,要详细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分割方式等。第二步,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查看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要求。第三步,经过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正式生效,财产分割也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涉及房产、车辆等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财产,还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然后是证件要求。夫妻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身份信息和户籍情况。同时,要带上本人的结婚证,以证明夫妻关系。另外,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它是财产分割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如果有需要,还可能要提供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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