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彩礼需要退还吗?
我和对象准备离婚了,当初结婚时他家给了彩礼。现在就想弄明白,从法律角度讲,离婚的时候这彩礼到底要不要退回去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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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退还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彩礼的概念。彩礼通常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财物作为诚意表示,这是一种具有习俗性质的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仅仅是办了婚礼,没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那分手时彩礼一般要退还。要是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一起生活过,离婚时也需要退还彩礼。另外,因为给彩礼导致男方家里生活特别困难的,离婚时也可能要退还。 不过,实际生活中的情况可能会更复杂。比如双方虽然共同生活了,但时间比较短,或者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掉一部分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过错程度等因素,来判断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所以,离婚时彩礼是否退还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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