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告在监狱服刑的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我老公在监狱服刑,我想和他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我听说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很多规定,我现在一头雾水,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适用哪个规定。我就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被告在监狱服刑的离婚案件,到底该由哪个法院来管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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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对于被告在监狱服刑的离婚案件管辖有着明确的规定。我们先来说一下管辖的基本概念,管辖指的就是哪个法院有权来处理这个案件。打个比方,就好像不同的小区有不同的管理部门,每个法院也有自己能管的案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就包括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这意味着,如果被告在监狱服刑,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离婚。住所地一般就是我们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 但是呢,如果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要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说,原告离开自己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到另一个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多,并且一直住在那个城市,那这个城市就是原告的经常居住地,离婚案件就由这个城市的法院来管辖。 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被告在监狱服刑,行动受到限制,如果要求原告到被告服刑地的法院起诉,会给原告带来很大的不便。所以法律从方便当事人诉讼的角度出发,让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这样既保障了原告的诉讼权利,也能让离婚案件得到顺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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