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离婚证明主要有两种途径,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所需的手续。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具体手续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协议里要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内容。然后,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其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时,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后,法院的判决书就相当于离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