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孩子会判归谁,抚养费该怎么付?

我和配偶正在闹离婚,现在最纠结孩子的问题。我们都很爱孩子,都想争取抚养权。而且也不知道孩子判给一方后,另一方的抚养费要怎么给。想问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支付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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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是很多夫妻关注的重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时主要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抚养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道德品质等。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判决中会被重点考虑。 其次,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此外,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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