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争孩子抚养权,谁先提出诉讼会吃亏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在争孩子的抚养权。我有点纠结要不要先提出诉讼,担心先起诉会在争抚养权上处于不利地位。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先起诉到底会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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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争孩子抚养权的案件中,先提出诉讼的一方并不会吃亏。 从民事诉讼法的角度来看,所有当事人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益。也就是说,原告和被告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对等的,在法律的适用上也是平等的,不存在先起诉就会有损失或者不利影响的情况。无论哪一方先提出离婚诉讼,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平等的。 再从抚养权归属的判定因素来看,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依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孩子目前的生活状态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的,而不是看谁先起诉。例如,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存在一些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从相关法律规定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对婚姻状况持有异议且希望结束婚姻关系,都有权通过相关组织进行和平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人民法院会对离婚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和调解工作,若双方感情破裂且无法修复,调解失败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准许离婚。在这个过程中,抚养权的判定始终是基于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而不是起诉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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