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赔偿是如何计算的?

我在公司工作有些时间了,感觉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不太清楚赔偿到底是怎么算的。比如要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这赔偿咋算;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又咋算。就想弄明白各种情况下劳动仲裁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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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赔偿的计算较为复杂,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是经济补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比如工作3年,经济补偿金就是3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需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就是常说的“2N”。例如工作2年被违法辞退,赔偿金就是4个月工资 。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期限自用工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起算,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加班费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也有相应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总之,劳动仲裁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计算,需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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