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满十八岁孩子名下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在商量财产分割的事情。我们孩子已经满十八岁了,孩子名下有一笔存款。我不太清楚这笔存款在法律上怎么算,是属于孩子个人的,还是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拿来分割呢?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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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满十八岁孩子名下的存款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定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孩子名下的存款,如果是孩子通过合法途径,比如自己劳动所得、明确是他人赠与孩子个人的财产等,那么这笔存款的所有权明确归孩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不能分割。例如孩子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攒下的钱,这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 但如果没办法明确这笔钱的来源,只是单纯在孩子名下,且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表示将这笔钱赠与孩子,只是以孩子名义存储,那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为孩子教育、生活等目的存到孩子名下的钱,在离婚时可能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总之,关键是要依据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孩子名下存款的性质。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孩子名下财产,可能构成对孩子财产权益的侵权,孩子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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