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孩子最低生活费是多少?

我最近打算离婚,孩子会由我抚养,我想知道对方给孩子的最低生活费得是多少。我想了解在法律层面,这个最低生活费是怎么确定的,是有明确金额还是有计算方式,能不能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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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孩子最低生活费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确切数额 首先,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指出,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其次,具体来说,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 - 30%的比例给付。要是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要是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此外,存在特殊情况,像孩子有重大疾病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另外,也常以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基础,再根据孩子的年龄、教育情况以及医疗等特殊情况适当增加费用。例如孩子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就需要额外增加教育费用。 总之,先由离婚双方协商孩子生活费数额,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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