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每月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有法律规定吗
最近打算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对方。自己收入一般,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每月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不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标准,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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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每月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有法律规定的。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指出,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比如,月收入5000元,那么抚养费可能在1000元到1500元之间。要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要是无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举例来说,当地同行业年平均收入是5万元,平均到每月约4167元,按照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每月抚养费大概在833元到1250元左右 。 此外,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收入极高或极低、孩子有重大疾病需要更多费用等,就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相关概念: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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