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找不到孩子该如何判决?

最近在处理离婚的事情,但是孩子找不到了,很担心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也不清楚这背后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找不到孩子的状况下,法律上对于抚养权判定的具体标准和考虑因素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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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找不到孩子,法院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首先要明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一方处于失踪状态,鉴于其显然无法正常履行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抚养权一般会被授予另一方。这是因为失踪方没办法照顾孩子,所以由未失踪方来抚养更能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成长需求。 要是未失踪的另一方同样无力承担抚养责任,那么子女便可被判归有经济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或者,有经济能力的兄弟姐妹在符合条件时,也可成为子女的抚养人。这是从孩子成长环境稳定以及有合适抚养人的角度来考虑的。 关于子女的抚养费用问题,如果失踪一方尚有财产遗留,则可用此财产来抵扣子女的抚养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还会参考孩子的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婴幼儿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的想法。 相关概念: 失踪: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 抚养费:当抚养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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