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抚养费一般给多少?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在讨论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一般情况下要给多少抚养费才合理,是有固定的金额,还是会根据一些情况来确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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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当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所需。 关于离婚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进一步明确,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所说的月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合法收入。例如,一方月收入是10000元,那么按照20% - 30%的比例,每月应支付的抚养费就在2000 - 3000元之间。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从事自由职业,收入不稳定,就可以根据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如果有特殊情况的,比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等,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同时,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此外,抚养费的数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生活和教育成本的增加,或者父母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子女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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